译文
孟子说:“独自一人(少数人一起)欣赏音乐的,与和他人(多数人)一起欣赏音乐的快乐,哪一种更快乐?”齐王说:“不如与他人(多数人)一起欣赏音乐快乐。”孟子说:“同少数人一起欣赏音乐的快乐,与同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的快乐,哪一种更快乐?”齐王说:“不如与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。”
注释
独乐乐:独自一人欣赏音乐快乐。前一个“乐”欣赏音乐,名词;后一个快乐作动词用,快乐。
不若:比不上。
与众:与大家一起。
此文探讨了个人独享快乐与分享快乐之间的对比。孟子先提出独乐乐和与人乐乐哪个更快乐的问题,齐王倾向于与人分享快乐,认为共享能带来更大的满足;进而深化问题,询问与少数人分享还是与众人分享哪个更乐,齐王选择与众分享,反映了快乐在广泛传播中的增值效应。这段对话不仅体现了分享的快乐超越独享的哲学思考,也映射出与民同乐、与民共享的政治思想。
吴王夫差起师伐越,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。
大夫种乃献谋曰:“夫吴之与越,唯天所授,王其无庸战。夫申胥、华登,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,而未尝有所挫也。夫一人善射,百夫决拾,胜未可成。夫谋必素见成事焉,而后履之,不可以授命。王不如设戎,约辞行成,以喜其民,以广侈吴王之心。吾以卜之于天,天若弃吴,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,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;既罢弊其民,而天夺之食,安受其烬,乃无有命矣。”
越王许诺,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,曰:“寡君勾践使下臣郢,不敢显然布币行礼,敢私告于下执事曰:‘昔者,越国见祸,得罪于天王,天王亲趋玉趾,以心孤勾践,而又宥赦之。君王之于越也,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。孤不敢忘天灾,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?今勾践申祸无良,草鄙之人,敢忘天王之大德,而思边陲之小怨,以重得罪于下执事?勾践用帅二三之老,亲委重罪,顿颡于边。今君王不察,盛怒属兵,将残伐越国。越国固贡献之邑也,君王不以鞭箠使之,而辱军士,使寇令焉!勾践请盟。一介嫡女,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;一介嫡男,奉盘匜以随诸御。春秋贡献,不解于王府。天王岂辱裁之?亦征诸侯之礼也。’”
夫谚曰:“‘狐埋之而狐搰之,是以无成功。’今天王既封殖越国,以明闻于天下,而又刈亡之,是天王之无成劳也。虽四方之诸侯,则何实以事吴?敢使下臣尽辞,唯天王秉利度义焉!”
帝纣资辨捷疾,闻见甚敏;材力过人,手格猛兽;知足以距谏,言足以饰非;矜人臣以能,高天下以声,以为皆出己之下。好酒淫乐,嬖於妇人。爱妲己,妲己之言是从。於是使师涓作新淫声,北里之舞,靡靡之乐。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,而盈钜桥之粟。益收狗马奇物,充仞宫室。益广沙丘苑台,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。慢於鬼神。大聚乐戏於沙丘,以酒为池,县肉为林,使男女裸相逐其间,为长夜之饮,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。《史记》
膏铜柱,下加之炭,令有罪者行焉,辄堕炭中,妲己笑,名曰炮格之刑。《列女传》
一水出朝歌城西北,东南流。老人晨将渡水而沉吟难济,纣问其故,左右曰:老者髓不实,故晨寒也。纣乃于此斫胫而视髓也。《山海经》
乃强谏纣。纣怒曰:“吾闻圣人心有七窍。”剖比干,观其心。《史记》
九侯有好女,入之纣。九侯女不喜淫,纣怒,杀之,而醢九侯。鄂侯争之彊,辨之疾,并脯鄂侯。西伯昌闻之,窃叹。崇侯虎知之,以告纣,纣囚西伯羑里。《史记》